比賽詳情
比賽目的
- 增強學生對於《憲法》 、《基本法》及法治的認識
- 令學生理解香港法律制度及行政、司法及立法三者關係
- 令學生理解法律/規則的概念以及遵守法律/規則的重要性
- 令學生理解法律/規則在日常生活中的應用以及違反法律/規則的後果
- 令學生明白表達不滿的正確途徑
參賽資格
- 就讀於本港全日制小學五年級或六年級學生(或等同程度級別學生),均可組隊參加,每隊人數由3位學生組成
- 每所參賽學校必須:
- 委派最少1位帶隊導師作為該校的參賽聯絡人
- 提供最少1天的比賽場地;及
- 提交以「學校如何向學生推廣法治」為題的簡述或教案(限300字)以作為入選學校參賽之甄選基準
- 每隊須委派代表出席簡介會
- 每校可填報最多2隊參賽隊伍,惟最終獲邀參賽隊伍的數量視報名及甄選情況而定。比賽主辦方有最終決定權
比賽形式
- 小組晉級賽制
- 同校學生組隊,3 人組成一隊伍參賽
- 隊伍分成 5 個比賽組別,每個組別內的參賽隊伍將通過抽籤分為 3 組,每組 3 支隊伍,每組勝出的1隊伍晉身組別決賽
- 5 個組別決賽的勝出隊伍將代表各自組別參加總決賽
- 總決賽將決出冠、亞、季軍各 1 名,優異獎 2 名
計分方式
- 比賽以分數最高者為優勝者
- 每場比賽約 45 分鐘
- 每隊底分有 100 分
- 比賽問答形式分 2 部分:必答環節及搶答環節
A. 必答環節
- 共10條問題
- 每隊同時作答相同問題
- 每題有10秒作答時間
- 答中可得20分,答錯或棄權不扣分
- 不設補答
- 答對所有題目的隊伍額外加100分
B. 搶答環節
- 共20條問題
- 參賽隊伍須待主持說出「請作答」後方可按動搶答器,並待主持叫出隊名後方可作答,否則搶答無效。獲准作答後5秒內不作答視作棄權
- 搶答正確可得20分,答錯或棄權扣10分
- 搶答隊伍答錯或棄權,其他隊伍可選擇補答。補答隊伍須待主持說出「請補答」後,方可按動搶答器按鍵並待主持叫出隊名後方可作答,否則補答無效。獲准補答後5秒內不作答視作棄權。補答正確可得10分,答錯或棄權扣5分